使君决遣烈秋霜,不许乌衣立坐傍。
一吏持毫供点染,向来雁鹜不成行。
使君决遣烈秋霜,不许乌衣立坐傍。
一吏持毫供点染,向来雁鹜不成行。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姜特立为虞察院生日所作的第六首诗。从诗句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严肃而果断的氛围。"使君决遣烈秋霜",这里的"使君"是对地方长官的尊称,"烈秋霜"则形容其决策之严厉,如同秋霜般冷峻无情,显示出对政务的严谨态度。"不许乌衣立坐傍","乌衣"通常指官员的服饰,这里暗示不允许有任何官场上的随意行为,强调纪律和规矩。
"一吏持毫供点染",描绘了一位官员执笔记录或审核文书的工作场景,"点染"可能指勾勒细节或批注文件,形象地展示了监察工作的细致与重要。最后一句"向来雁鹜不成行",以雁鹜比喻官员们在使君的严格管理下,行为不再散漫,如同雁群有序,形成鲜明对比,寓意秩序井然。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描绘使君的严格管理和官员们的规范行为,赞扬了虞察院的严谨作风和良好的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