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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忠节吟三首·其三》全文
明 / 郭之奇   形式: 乐府曲辞  押[阳]韵

三春芳草变斜阳,二九朝英志国殇。

赵相铭旌应早就,段卿笏板未全偿。

为颜著节皆卢使,与杜齐名独范当。

董笔未乾齐简在,肯教忠佞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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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这首诗是明代诗人郭之奇所作的《十八忠节吟三首》中的第三首,通过对历史人物的追忆和赞美,表达了对忠诚与节操的崇敬之情。

首句“三春芳草变斜阳”,以春天的美景转瞬即逝,比喻美好时光的短暂,引出对历史人物忠诚与节操的思考。接着“二九朝英志国殇”一句,通过“二九”这一数字,暗示了两位或一组人物的牺牲,他们的壮志未能实现国家的安危,表达了对英雄牺牲的惋惜。

“赵相铭旌应早就,段卿笏板未全偿”中,“赵相”和“段卿”分别指历史上的赵普和段秀实,他们都是忠诚的代表。诗人感慨赵普的忠诚早被铭记,而段秀实的忠诚却未能完全得到回报,表达了对忠诚者命运不公的感慨。

“为颜著节皆卢使,与杜齐名独范当”两句,通过“颜”、“卢”、“杜”、“范”等历史人物,进一步强调忠诚与节操的重要性。诗人认为,这些人物的忠诚与节操值得后人铭记,并与杜甫等伟大诗人并列,体现了对这些忠诚者的高度评价。

最后,“董笔未乾齐简在,肯教忠佞不分行”一句,以“董笔”和“齐简”象征历史记录的公正,表达了诗人坚信历史会公正地评判忠奸,不会让忠诚者默默无闻,也不会让奸佞之人逍遥法外。

整首诗通过对历史人物的追忆和赞美,深刻表达了对忠诚与节操的崇高敬意,以及对历史公正性的坚定信念。

作者介绍
郭之奇

郭之奇
朝代:明   字:仲常   号:菽子   籍贯: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   生辰:1607年-1662年

郭之奇(1607年-1662年),字仲常,号菽子,又号正夫、玉溪。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人。为南明大臣,历任南明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相当宰相)兼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率军转战闽粤滇黔抗清,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在广西桂林为清将韦永福所俘,翌年殉国。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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