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蒲鞭赐理官,丁宁用法效刘宽。
好生要使民无犯,示辱如宽也不难。
新制蒲鞭赐理官,丁宁用法效刘宽。
好生要使民无犯,示辱如宽也不难。
这首诗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所作的《谢蜀王赐果十首》中的第十首。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感受到方孝孺对于为官之道的深刻理解与追求。
诗中提到“新制蒲鞭赐理官”,指的是蜀王赐予官员一种新的刑具——蒲鞭,以象征轻罚之意,旨在提醒官员在处理政务时应秉持仁慈之心。接着,“丁宁用法效刘宽”一句,表明了蜀王希望官员们能够效仿东汉时期的名臣刘宽,以仁厚之心施政,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又不失人情味。
“好生要使民无犯”表达了治理国家的根本在于让百姓安居乐业,减少犯罪,这与儒家强调的“仁政”理念相契合。最后,“示辱如宽也不难”则进一步强调了实施仁政并不困难,关键在于官员能否像刘宽一样,以宽容和仁爱的态度对待民众,通过示辱(即轻微的惩罚)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而不是单纯的严刑峻法。
整首诗简洁明快,寓意深远,不仅展现了方孝孺对于理想政治的向往,也反映了他对古代贤臣治国理念的推崇。通过这首诗,我们能窥见明代士大夫阶层对于道德与仁政的重视,以及对理想社会状态的追求。
此心自太古,何必生唐虞。
此道苟能明,何必多读书。
寂寂委山泽,于于来京都。
斯人各有分,彼此何能踰。
杪秋风日清,呼儿理肩舆。
聊为玉台游,言笑谁与俱。
屈指意中人,一坐一踟蹰。
归来看四壁,四壁光如如。
圣道日榛塞,谁哉剪其芜。
夫子久不见,吾生何以娱。
常恐岁月晚,况与音问疏。
申以伐木章,一日三卷舒。
晨兴坐扪虱,有客窥我床。
客来问何许,颜色惨不光。
去岁秋在季,文星坠西江。
而师罗一峰,幸视我弟兄。
相见不得语,失声泪滂滂。
子行诣湖西,问讯我有将。
夙昔梦见之,恍若芙蓉城。
觉来索苦句,句就涕未停。
何以告一峰,寄意于瓣香。
索火化奠文,一峰其洋洋。
我病久南海,欲往未得行。
送子出门去,目极秋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