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苟非形何以具,有形有象即其郛。
非能尽性充乎体,空守人间血肉躯。
理苟非形何以具,有形有象即其郛。
非能尽性充乎体,空守人间血肉躯。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陈普对于《孟子》中"践形"思想的阐述。他认为,道理若没有具体的形态或形象,就难以理解和体验;任何形式和现象都是道理的外在表现。然而,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如人的血肉之躯,无法充分展现和实现人的本性。诗中强调了形与理的关联,以及超越物质去追求精神实质的重要性。陈普通过这首诗引导读者思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并提升自我,超越世俗的束缚,以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