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号舍人,红荔名郎官。
梅花隐君子,未可一样观。
紫薇号舍人,红荔名郎官。
梅花隐君子,未可一样观。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赵必?所作的《吟社递至诗卷足十四韵以答之(其三)》中的一句。这里选取的是其中的一部分,主要描绘了四种不同的形象:紫薇、红荔、梅花和君子。紫薇和红荔在这里被比喻为官员,暗示他们的身份或职务;而梅花则被赞誉为隐士般的君子,象征高洁的品格。诗人强调这几种形象各有特色,不能一概而论,体现了对事物多样性的认知和对人格特质的尊重。整体上,这句诗寓含了对社会角色和个体价值的微妙观察与评价。
道场山麓接何山,影落苕溪浸碧澜。
只欠荷花三十里,橛头船上把渔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