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物莫交索,用了送还他。
损失酬高价,求嗔得也磨。
借物莫交索,用了送还他。
损失酬高价,求嗔得也磨。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王梵志的作品《题阙》中的第三十八首。诗中以“借物”为主题,探讨了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情感和道德问题。
首句“借物莫交索”,意为借取物品时,不应过于急切或强硬地要求对方归还,体现了对他人财物的尊重和理解。接着,“用了送还他”,强调了使用后及时归还的重要性,这是基本的诚信原则。
“损失酬高价”,意味着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了损失,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这不仅是对物品价值的尊重,也是对对方权益的保护。“求嗔得也磨”,则表达了即使因为赔偿而产生不满或怨言,也应该耐心应对,通过沟通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借物这一日常现象,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人际交往中应秉持的诚信、尊重和理解的原则,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道德启示。
幽人漂泊兴无穷,弄水寻花处处同。
春入水光成嫩碧,日匀花色变鲜红。
静中物象知谁见,闲极情怀觉道充。
寄语悠悠莫疑我,五湖今作狎鸥翁。
风流昭代张宗子,寂寞当年丁令威。
少日秾华真一梦,重来景物已全非。
春明小结城南禊,秋晚仍旋汉上矶。
公去更无生事好,闭门风雨独思归。
去年暑雨钩盘,夜阑睡起同征辔。
今年芳草,齐河古岸,扁舟同舣。
萍梗孤踪,梦魂浮世。别离常是。
念当时绿鬓,狂歌痛饮,今憔悴、东风里。
此去济南为说。道愁肠、不醒犹醉。
多情北渚,两行烟柳,一湖春水。
还唱新声,后人重到,应悲桃李。
待归时,揽取庭前皓月,也应堪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