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当末法已违时,尘刹身心愿奉之。
布地岂辞头发短,然灯古佛几曾知。
生当末法已违时,尘刹身心愿奉之。诗句出自【明·释今无】的《送吼万维那慧均典客请佛舍利于栖贤·其三》。送吼万维那慧均典客请佛舍利于栖贤·其三原文:生当末法已违时,尘刹身心愿奉之。布地岂辞头发短,然灯古佛几曾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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