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年十五足,侬今十四馀。
不羡双栖鸟,那怜比目鱼。
欢年十五足,侬今十四馀。
不羡双栖鸟,那怜比目鱼。
这首诗名为《同生曲》,是明代诗人欧必元所作。通过对比“双栖鸟”与“比目鱼”,诗人表达了对自由爱情的向往和对传统婚姻束缚的反思。
首句“欢年十五足”,以“欢年”开篇,暗示了主人公内心的喜悦与满足,十五岁便已感到人生足够快乐。接着,“侬今十四馀”则以第一人称“侬”自述,十四岁的年纪,虽未及十五,但似乎也已感受到了生活的某些满足与成长的喜悦。
“不羡双栖鸟,那怜比目鱼。”这两句是全诗的核心,通过对比“双栖鸟”与“比目鱼”的生活状态,表达了诗人对自由爱情的向往。双栖鸟象征着自由自在、相依相伴的爱情,而比目鱼则代表了一种被迫捆绑、无法自由飞翔的关系。诗人显然更倾向于前者,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两颗心的自由结合,而非形式上的捆绑。
整首诗简洁明快,情感真挚,通过对自然界的生物进行隐喻,巧妙地传达了对理想爱情的追求与向往,展现了诗人对传统观念的挑战和对个性解放的渴望。
牛鸣野窌中,鸡登山木上。
黄钟杂姑洗,舂容以清亮。
别鹄暮鸣飞,流水春演漾。
爱尔弦手忘,令我形神畅。
忆昔擅能事,宋袁余所向。
钱君生独后,超轶绝尘鞅。
操琴晚闻道,月斧挥天匠。
杳如清庙瑟,朱弦听叹唱。
古道久寂寥,古音亦沦丧。
促轸泪沾缨,歌诗重悲怅。
重华陟遐方,马毙车折轴。
娥英失所天,往殉行且哭。
黛凝衡山云,泪染湘江竹。
夫君不可见,异穴叹同谷。
庙食三千年,境土惠徼福。
事久竟忘哀,幻化惊耳目。
音响钧天和,光景清夜烛。
谁能写新声,如彼涓在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