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堂胡公字明仲,侍御徽猷名已重。
绍兴六年刺睦州,政教兼兴民载颂。
文定衡山远寄书,父子之间相谕讽。
一年作郡怠易生,宜作三年勤御众。
远大之业积累成,莫谓未迁生怠纵。
学宫改作实自公,建宁人物称群凤。
致堂胡公字明仲,侍御徽猷名已重。
绍兴六年刺睦州,政教兼兴民载颂。
文定衡山远寄书,父子之间相谕讽。
一年作郡怠易生,宜作三年勤御众。
远大之业积累成,莫谓未迁生怠纵。
学宫改作实自公,建宁人物称群凤。
此诗赞颂了胡公明仲在睦州为官的卓越政绩与高尚品德。开篇即点出胡公的名声与身份,随后提及他在绍兴六年担任睦州刺史,政绩显著,深受民众赞誉。接着,诗人引用文定衡山的来信,强调胡公在家庭中的教诲与影响,以此展现其人格魅力。
诗中提到胡公在一年任期内可能感到工作轻松,但建议应以三年为任期,以更勤勉地治理民众,体现其对长远规划与持续努力的重视。进一步,诗人赞扬胡公具有远大的事业心,并指出其成就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通过不懈努力积累而成。最后,诗中特别提及其对学宫的改造,使得建宁地区的文化教育得以提升,比喻当地人才如同群凤,形象生动地描绘了胡公对地方发展的重要贡献。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具体事例和生动比喻,高度评价了胡公明仲在政治、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杰出成就,以及其对后世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