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署列西曹,明刑重任操。
体予钦恤意,嘉尔匪躬劳。
剑佩环宸极,纲维领俊髦。
好生前训在,师法是皋陶。
分署列西曹,明刑重任操。
体予钦恤意,嘉尔匪躬劳。
剑佩环宸极,纲维领俊髦。
好生前训在,师法是皋陶。
这首诗是清朝乾隆皇帝弘历所作,赠予尚书那苏图。诗中表达了对那苏图在司法领域公正严明、秉持体恤民情之精神的高度赞赏。乾隆帝以“明刑重任操”开篇,赞扬其在执行法律时的严谨与责任。接着,“体予钦恤意”一句,表明那苏图在处理案件时,不仅遵循法律,更体现了对人民的关怀和体恤之心。最后,“好生前训在,师法是皋陶”,则强调了那苏图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古代圣贤皋陶的教诲,注重仁爱与公正并重的原则。
整首诗通过赞扬那苏图在司法领域的卓越表现,既体现了乾隆帝对官员道德品质的重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公正执法、体恤民生的普遍期待。
元侯可文学,未壮冠貂蝉。
之子观光日,前修致政年。
芹宫堪注拟,瓜戍尚迟延。
定有群人荐,班行缀集贤。
歙州江见底,录事亦如之。
休吏早封印,访僧閒著棋。
旧鞍羸马出,矮屋破帘垂。
行处与住处,官清人不知。
先世联龙榜,难兄接鹭班。
时移谁念旧,身老各投閒。
吾已谋周翣,君犹恋汉纶。
与其奔赤日,何似卧青山。
太学师名士,初逾志学年。
树蘐竭甘旨,肯室擅林泉。
盗踵兵戈起,家并里社全。
陈蕃旧悬榻,惜未致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