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死重闺事不睽,九泉不负陆郎妻。
至今坟上女贞木,不受商陵怨鸟栖。
守死重闺事不睽,九泉不负陆郎妻。
至今坟上女贞木,不受商陵怨鸟栖。
这首诗是元末明初诗人杨维桢创作的《女史咏十八首》中的第八首,以“女贞木”为题,歌颂了杨氏对亡夫的忠贞不渝之情。
“守死重闺事不睽”,开篇即点明杨氏坚守闺房,与丈夫生死相随,不离不弃,即使在死后也保持着这份深情。这句诗描绘了杨氏对丈夫的深厚情感,以及她对婚姻承诺的坚定。
“九泉不负陆郎妻”,进一步强调了杨氏对丈夫的忠诚,即便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忘记自己作为妻子的责任和承诺。这种超越生死的爱情观,展现了杨氏高尚的人格魅力。
“至今坟上女贞木,不受商陵怨鸟栖”,最后两句通过描述杨氏坟头上的女贞木,不受商陵怨鸟栖息,象征着杨氏的清高与纯洁。女贞木常被赋予坚贞不屈的寓意,这里借以表达杨氏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即使在死后,她的精神依然保持着高贵与纯洁,不受外界的玷污。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对杨氏形象的刻画,赞美了她对爱情的执着与忠诚,以及她高尚的人格品质,体现了中国古代女性对于爱情与道德的深刻理解与追求。
穷居怅无遂,徂岁聿载阴。
飞翘陨芳华,候虫厉哀音。
急飔扇丛薄,泫露栖乔林。
抚景慨往古,端操思继今。
折兰间幽佩,解缨濯清浔。
石林窅葱茜,佳柏郁萧森。
遗世岂予敢,匡时非我任。
览已谢高轨,即事念所钦。
缠绵阻道里,缅邈眺冈岑。
委怀伫芳讯,贻好在规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