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啄立天地,于我为一身。
身后或我思,例诸陈人陈。
是有不亡理,旷代弥鲜新。
譬之大道车,离轨难持轮。
怅彼徇劳丧,形在气先沦。
䀜没同野驹,曷由驻吾真?
饮啄立天地,于我为一身。
身后或我思,例诸陈人陈。
是有不亡理,旷代弥鲜新。
譬之大道车,离轨难持轮。
怅彼徇劳丧,形在气先沦。
䀜没同野驹,曷由驻吾真?
这首诗《托感十二章(其十)》是清代诗人姚燮所作,通过深邃的哲理思考,表达了对生命、存在与道德的深刻感悟。
首句“饮啄立天地,于我为一身”,以自然界的鸟儿为例,形象地描绘了生命在天地间生存的状态,强调了个体生命的独立性与完整性。接着,“身后或我思,例诸陈人陈”则引出对死后思想的探讨,暗示了生命的意义不仅在于生前的存在,更在于精神的延续与影响。
“是有不亡理,旷代弥鲜新”一句,进一步阐述了生命与道德的永恒价值,认为真正的智慧和道德原则超越时空,历久弥新。类比“大道车,离轨难持轮”,以车轮比喻道德行为,强调了遵循正道的重要性,偏离正轨将难以维持稳定与和谐。
“怅彼徇劳丧,形在气先沦”表达了对那些因追求功利而丧失本真的惋惜之情,指出外在形式的存在并不能掩盖内在精神的衰败。最后,“䀜没同野驹,曷由驻吾真?”以野马失明比喻迷失自我,追问如何才能守护住真实的自我,表达了对人生意义和道德追求的深切思考。
整首诗以深沉的哲理和生动的比喻,展现了诗人对生命、道德与存在的深刻洞察,以及对理想人格的向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