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李节筝,吴郎今有陇西生。
陇山鹦鹉陇头水,散作歌喉窈窕声。
二十年前李节筝,吴郎今有陇西生。
陇山鹦鹉陇头水,散作歌喉窈窕声。
这首诗描绘了在斋中听李生歌唱的情景,通过细腻的笔触展现了音乐与自然的和谐之美。首句“二十年前李节筝”,以“二十年前”这一时间跨度,暗示了李生的技艺传承或经历,而“节筝”则点明了他擅长弹奏筝乐。接着,“吴郎今有陇西生”一句,巧妙地将听者身份与演唱者背景相联系,暗示了地域文化的交融。
“陇山鹦鹉陇头水,散作歌喉窈窕声”是全诗的核心描绘,通过比喻和想象,将李生的歌声比作陇山鹦鹉在陇头水边的啼鸣,既形象又富有诗意。这里不仅赞美了李生歌声的美妙,也暗含了对自然之美的向往与追求。整首诗通过对音乐与自然景象的融合,营造了一种超脱世俗、心灵共鸣的艺术氛围,体现了明代文人对于艺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审美追求。
佳人爱南麓,卜筑拟东山。
地胜非因选,岩幽自可攀。
海成人耳抱,石缀雪肤斑。
高下鸟留道,逶迤龙作关。
昔称万夫险,今共一川閒。
蛮市喧林际,夷歌出谷间。
峰疑巫峡里,水似武夷湾。
久忆沧洲侣,聊从青琐班。
江花几开落,溪月自潺湲。
鱼鸟丘中赏,风尘天畔颜。
山阴空寄兴,安石未应还。
寂然元不着哀钦,万古谁窥天地心。
地阔风鹏常大海,天空野鸟自高岑。
支离学辨成丝密,易简功亏惧陆沈。
却叹建临无二辙,鹅湖底事戾先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