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政俗殊,疆理罕凭藉。
壤赋无定书,民田互欺诈。
所急井田均,争心讵难化。
入告今其时,公行毋俟驾。
湖山政俗殊,疆理罕凭藉。
壤赋无定书,民田互欺诈。
所急井田均,争心讵难化。
入告今其时,公行毋俟驾。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廖行之创作的组诗《送岳阳陈倅秩满还朝八首》中的第六首。诗中,廖行之表达了对地方政务与风俗的独特见解。他指出岳阳地区在湖光山色之外,行政管理和土地制度复杂,缺乏明确的规范和依据,百姓的土地权益时常受到欺诈和不公。诗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土地分配的公平问题,认为实现井田制的均衡分配至关重要,但人心难测,改变人们的争斗心态并非易事。最后,他建议陈倅把握好时机,果断推行改革,不必等待他人协助或等待正式命令。
整首诗反映了作者对社会公正的期待以及对地方治理的深思,体现了宋代理学家对于社会治理的理想追求。
山中宜宿月,冬月亦可人。
岩斋此扫榻,岭衔半弓新。
寒影疏薜萝,幽籁摇松筠。
閒庭白如霜,洼水明似银。
寻胜不虑冷,得句迥绝尘。
丹崖栖娥驾,宛逢脩桂伦。
听法阶下松,指月传来真。
淙淙璎珞岩,辋水动涟沦。
光与月上下,难分疏复亲。
远火时明灭,如豹犬吠频。
少读摩诘书,惟知爱其文。
何期今夕景,一一如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