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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禄尚可捐,何至弃骨肉。
诗句出自《咏史·其二》  朝代:清   作者:李必恒

文成甫伏诛,五利夏亲属。

爵禄尚可捐,何至弃骨肉。

天子而神仙,人苦不知足。

汲黯言诚戆,陛下内多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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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禄尚可捐,何至弃骨肉。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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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甫伏诛,五利夏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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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而神仙,人苦不知足。
爵禄尚可捐,何至弃骨肉。诗句作者介绍

李必恒

清江苏高邮人,字北岳,一字百药。廪生。多病耳聋。宋荦为苏抚,见其诗,招入幕府,列为江左十五子之一,方欲以姓名荐达,已短命而死。有《三十六湖草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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