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称冤狱讼平,于公持法擅高名。
不知京兆当年死,廷尉如何未得情。
民不称冤狱讼平,于公持法擅高名。诗句出自【明·童轩】的《读史十首·其七于定国》。读史十首·其七于定国原文:民不称冤狱讼平,于公持法擅高名。不知京兆当年死,廷尉如何未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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