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韵中华网 恭迎到访,共赴一场古诗文的美好之约
当前位置:诗韵中华网 > 名句大全 >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 出自诗人弘历的《故大学士兼江南河道总督高斌》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
诗句出自《故大学士兼江南河道总督高斌》  朝代:清   作者:弘历

本朝善治河,靳辅齐苏勒。

斌实可比靳,弗徒保工急。

至其于齐也,有过无不及。

惟是闭三坝,自信过于力。

下河曾受福,异涨害亦迫。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

然终谅其心,与祠复原职。

壬午复南巡,清口亲定式。

预拆东西坝,频年已受益。

昨秋黄河决,洪湖涨因逼。

无已徐启坝,未至冲溃棘。

使斌而有知,应叹初未识。

(1)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出处
出自【清朝代诗人弘历】的《故大学士兼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如需查看“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诗文诗句的赏析、翻译、注释等详细资料,可以进入诗词《故大学士兼江南河道总督高斌》详情页面进行查看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上一句
下河曾受福,异涨害亦迫。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下一句
然终谅其心,与祠复原职。
用此抵以罪,劝惩国之则。诗句作者介绍
弘历诗词名句欣赏
诗词分类
七夕 春天 爱国 哲理 送别 端午节 思念 友情 月亮 重阳节 人生 寒食节 悼念 赞美 中秋节 田园 山水
诗人
李赞华 陈省华 曹粹中 陈瑄 许尧佐 林披 徐琦 查文徽 毛泽东 鲁迅 杜秋娘 周恩来 钱钟书 老舍 顾随 沈祖棻 北朝民歌 唐玄宗
诗词赏析
名句欣赏

Copyright © 2025 诗韵中华网

本站提供古诗文精微赏析与诗词名句雅译。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备案号-浙ICP备2022021718号-1